傅政华曾瞒报其弟严重犯罪线索 今日最新动态
2014年至2015年,傅政华在担任北京市公安局局长期间,对其弟弟付卫华涉嫌严重犯罪问题线索隐瞒不报,不依法处置,致付卫华长期未被追诉,情节特别严重。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和徇私枉法罪追究傅政华的刑事责任。
傅政华曾瞒报其弟严重犯罪线索 今日最新动态
新华社长春7月28日电 2022年7月28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傅政华受贿、徇私枉法一案。对受贿部分公开审理;因涉及国家秘密,对徇私枉法部分依法不公开审理。
长春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5年至2021年,被告人傅政华利用担任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局长,北京市委常委,公安部副部长,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司法部部长,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案件处理等方面提供帮助,本人直接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7亿余元,数额特别巨大。2014年至2015年,傅政华在担任北京市公安局局长期间,对其弟弟付卫华涉嫌严重犯罪问题线索隐瞒不报,不依法处置,致付卫华长期未被追诉,情节特别严重。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和徇私枉法罪追究傅政华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傅政华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傅政华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傅政华人物履历
曾任北京市公安局刑侦处大要案队队长,刑侦处副处长兼大要案队队长;公安部刑侦局副局长;北京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市禁毒委副主任;北京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2010年01月,北京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2010年02月,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0年06月,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兼任北京市政法委副书记;
2010年07月,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3年08月,公安部副部长、党委委员,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5年01月,公安部副部长、党委委员,中央政法委委员,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5年03月,公安部副部长、党委副书记(正部长级),中央政法委委员;
2015年09月,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副部长,中央610办公室主任,中央政法委委员;
2016年05月,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部长,中央610办公室主任,中央政法委委员;
2016年08月,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部长,中央610办公室主任;
2018年03月至2020年04月,司法部部长、党组副书记;
2020年05月,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2021年10月,免去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中共第十九届中央委员(2022.03终止资格),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2021.10撤销)。